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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转学生报名须知
作者:  时间:2017-08-04  来源:

      请转学生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于8月13日前传送到指定邮箱,报名当天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告厅报名。

      邮箱:826833217@qq.com

      文件命名格式:转学年级+学生姓名

 

  转学生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注:常住居民是指在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东城辖区内派出所的为东城常住人口,其他为非常住人口。)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⑴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⑴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三)其他材料

  在上述材料之外,转学生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1份。经审查合格准予入学的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监护人变更公证书等材料,证明相应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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